為促進意大利經濟成長,自2017年1月起,意大利的移民法律有了最新的修訂,針對有意入境意大利的資本投資者,提供專屬的投資者簽證方案。意大利政府尤其鼓勵與創造就業機會、創新創業(start-up)公司、進階培訓、科學研究/贊助等領域有關的投資;此外,為吸引外國投資者將稅務居住地移至意大利,更提供稅金和債務減免的措施。
投資者簽證方案適用範圍,以及外國公民之最低投資門檻金額(歐元)如下:
- 投資義大利政府債券至少2百萬歐元,並保持至少2年, 或
- 投資義大利公司企業至少1百萬歐元,並保持至少2年, 或
- 捐贈至少1百萬歐元 於文化、教育、移民管理、科學研究、文化或景觀遺產保護等 公益型项目中。
其他資格規定:
- 應提供相關文件證明申請者為該筆資金之持有人,且該筆資金可於意大利隨時支配使用;
- 申請者應於入境意大利三個月內,提出承諾上述資金使用目的之書面聲明文件;
- 除上述文件,為證明申請者有能力支付社會醫療保險費用,亦應提供不低於八千五百歐元之可支配資金證明。
事實上,「投資者簽證」的確切申請程序仍然未訂。然而依據規定,經濟發展部、內政部和外交部應於新的簽證規定通過後的90天內(理論上為2017年3月底前),公佈聯合法令以確立權責單位及申請程序,並核准領事館開始受理該項簽證之申請。相關權責單位將會與金融情報機構(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,FIU)合作,以確定資金來源合法並符合其他資格要求,評估過程約需15天。
申請者應提交下列文件:
- 護照/旅行文件影本,有效期限應超過簽證有效期限3個月以上;
- 可支配資金證明文件:
a. 可支配資金高於投資金額的最低門檻
b. 相關資金已轉帳至意大利 - 資金來自於合法管道 – 並須提出適當且完整的資金來源證明文件;
- 承諾該筆資金將使用於相關用途之書面聲明文件,並須提供該筆投資內容及其受益人之詳細說明。
針對獲得許可的申請案件,權責單位將會寄發核准通知給相關領事館,並由領事館簽發「投資者簽證(visto investitori )」。
若投資者簽證持有人於入境意大利後3個月內確實完成該筆投資,可取得2年的投資者居留許可(permesso di soggiorno “per investitori” ),期滿可再延長3年(根據現行法律規定,合法居留滿5年並符合資格要求,外國人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權,即:EC長期居留許可,無限期有效)。
然而,若該筆投資在2年期滿之前已經撤回,則其居留許可亦將在到期日之前撤銷;在前2年的居留許可期滿之後,若提出延長居留之申請,權責單位將審查申請者是否確實於入境後3個月內完成投資,且該筆投資仍然持續進行中。
投資者簽證/居留許可持有人的家庭成員,亦有資格依家人的身份獲得居留許可 。
與資金來源合法證明之具體罰則(刑法典第648條之二、第648條之三、第64條之三,以及L.D. 365/1992號法律第12條之五 – 關於洗錢、投資非法來源之金錢、自我洗錢、走私等之規定)。
未決事項:
- 確切的申請程序仍然未訂;
- 投資者簽證是否允許持有人於意大利境內工作仍不明確;
- 據推測,投資者簽證持有人將有機會取得永久居留權和公民身份。
資料來源:Mazzeschi s.r.l. http://mazzeschi.it/news-archive/312-italy-new-visa-program-for-investors